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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首个!佳县法院黄河流域佳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

2023-04-19 11:37:48

       4月18日,由榆林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中共佳县县委、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县政府、县法院、县发展和改革科技局承办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黄河秦晋大峡谷论坛在佳县举办。

       论坛上,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水利局等部门共同设立的黄河流域佳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榆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忠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小鹏共同为基地揭牌。这是榆林市首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佳县位于黄河中游秦晋大峡谷西岸,是黄河船夫曲《天下黄河九十九道湾》的发源地。黄河自北向南流经佳县73公里,占陕西省黄河流域的10%,从神木与佳县交界的秃尾河口入境,由北向南流经朱家坬、通镇、佳芦镇、峪口、木头峪、坑镇、螅镇7个镇(办、中心),是佳县与山西临县的天然界河,平均水深4米,年平均流量500立方米/秒。

       黄河流域佳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建立,目的在于以这一基地为依托,充分履行生态保护司法宣传和教育职能,积极开展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工作,努力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合作平台,全力推动佳县建成陕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保障黄河流域长治久安。

       近年来,佳县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与山西临县人民法院签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依法宣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以来全省首例涉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积极开展黄河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用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

       在今后的工作中,佳县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黄河流域佳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恢复性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成立佳县人民法院黄河生态保护巡回法庭,系统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形成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协作配合、多元共治环境治理大格局,让法治清流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来源:吴娇娇 张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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