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疑问认识脐带血储存,无需夸大也别误解
脐带血作为新兴医疗中最耀眼的一颗星,始终被各种质疑声包围:脐带血无用论、储存智商税论层出不穷;不少非科班专业的大V下场“科普”脐带血的功效,进而反复暗示脐带血应用条件严苛,几乎存了等于白存……
今天就让我们结合专家的公开发声,看清“偏见”,抓住“机遇”!
自存难自用?假的!
一直有人认为,自存脐带血无法自用。因为如果脐血所有者患有先天性白血病,则意味着脐带血中的干细胞也有致病因子,用了也白用。
该说法之所以真假难辨,是因为它本就一半真一半假:首先,先天性白血病在所有白血病种类中只占了5%左右的比例,大部分白血病是后天原因造成的,与患者所处环境紧密相关。因此,大部分血液病患者能经由脐带血重获健康。即便患者不幸患有先天性白血病,医生也可以通过分析脐带血成分进一步判断病因,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准确的治疗方案。
其次,每一份脐带血在制备储存的过程中,都要做一系列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细胞计数、病毒筛查、相关遗传疾病筛查等等。我们可以理解为,如果这份脐带血不够健康,它连进入正规脐血库的资格都没有。
北京京都儿童医院院长、血液肿瘤科主任孙媛曾公开分享“自存自用”的优点:“自体脐带血是来源于自身的成分,一定没有排斥,完全可以植活;自体脐带血不受细胞数的要求,而有些异体脐带血由于存在排斥有细胞数的要求;自体脐带血不会出现移植物抗宿主病,所以对孩子疗效的保证和移植后生存质量的保证都是有优势的。”
脐带血存储到哪都一样?假的!
前文中提到,如果脐带血检验不合格,那么其进入正规脐血库的资格都没有。为何我们一定要强调“正规”二字?
众所周知,脐血库属于国家批准设置的特殊血站,提供脐带血采供血服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八条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需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而根据《献血法》制定的《血站管理办法》在第三章进一步明确“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全国人口分布、卫生资源、临床造血干细胞移植需要等实际情况,统一制定我国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的设置规划和原则。脐带血等特殊血液成分必须用于临床。”由此明确,脐血库属于血站,需要经过执业验合格后,凭省级卫健委行政部门颁发的《血站执业许可证》开展脐带血采供业务。
因为,正规脐血库拥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它们接受国家监管和不定期抽查,这是国家保护脐带血医疗技术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其次,只有正规脐血库,才有资格向各医院运送脐带血血液样本。由于正规脐血库的冻存、保藏、复活过程均受监管,不存在样本丢失、污染等情况。这样特殊的生命通道,是出于对生命与健康的负责。
目前我国共有七家正规脐血库,它们分别是北京市脐血库、天津市脐血库、上海市脐血库、山东省脐血库、浙江省脐血库、四川省脐血库、广东省脐血库。这些脐血库均对外开放参观,将脐带血冻存在此后,储存者可凭借冻存的编码信息,来查询脐带血的冻存信息或者申请出库时使用。
那么,将脐带血存储至私立机构会怎么样?
首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除了国家批准的脐血库,私立机构采集脐带血是不合法的,所采的脐带血更是“不能用”。由于脐带血是生物样本,容易被污染,因此医院有权拒收来自私立机构的血样;其次是“容易丢”,不少私立机构在收取存储费用后迅速注销公司,骗钱事小,这份珍贵的生物资源就这样被随意弃置,极有可能成为一个家庭的遗憾。
关于脐带血,一定存在“假”消息,但最可怕的不是听到假消息,而是听到消息,却不从正规渠道查实、求证。
如果不了解脐带血,请对这份生命的厚礼保持一份好奇心,从公开的、专业的医疗新闻中,了解它的真实情况;如果了解脐带血,请对这份火种怀有敬畏心,因为它的到来很有意义——守望健康、守望家庭。(来源:中华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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