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是扔还是吃?一个小决定可能引发大危险
家中药箱一翻,几盒感冒药已过期半年;保健品还剩几粒,虽然过了有效期,扔了又觉得可惜。面对过期药,很多人内心挣扎:“只过期几天,应该还能吃吧?”然而,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小决定,可能正悄悄埋下健康的“定时炸弹”。
过期药,绝非“药效差一点”那么简单。
药品的有效期,是在严格稳定性测试基础上确定的。它意味着:在此期限内,药品在规定储存条件下,能保证安全性和有效性。一旦过期,这层保障便不复存在。
首先,药效会显著下降,甚至完全失效。特别是抗生素类药物,如阿莫西林、诺氟沙星,过期后杀菌能力大幅减弱。若因感冒、感染服用过期抗生素,不仅无法控制病情,还可能延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甚至引发细菌耐药,为未来治疗带来更大困难。
其次,药物可能发生化学变质,产生有害物质。例如,常见的阿司匹林过期后会分解为水杨酸和醋酸。水杨酸对胃黏膜有强烈刺激,可能引发胃痛、胃出血,严重者甚至导致胃穿孔。再如,过期的四环素类抗生素,可能产生毒性代谢物,引发急性肝肾损伤——2001年震惊全国的“梅花K”事件,正是因服用过期四环素导致多人肾衰竭。
此外,即使外观无异样,药物也可能已滋生细菌或发生霉变。尤其是液体制剂、眼药水、糖浆等,过期后极易成为微生物滋生的温床。使用过期眼药水,可能引发结膜炎、角膜炎;服用发霉的中成药,可能引发腹泻、中毒。胰岛素、硝酸甘油等急救药品一旦过期,后果更不堪设想:过期胰岛素注射后可能导致血糖失控;过期硝酸甘油则可能在心绞痛发作时完全无效,延误抢救。
“刚过期几天,能吃吗?”——答案很明确:不能。
有些人认为,只过期几天或几周,药片没变色、没发霉,应该没问题。但药师明确指出:药品过期即视为废弃药,绝对不能服用。药效的衰减和化学成分的变化,肉眼无法判断。哪怕只过期一天,也无法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与其冒险,不如重新购买。
更令人担忧的是,过期药的不当处理,可能带来双重危害。
一是流入非法渠道,危害公共安全。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每年产生近1.5万吨过期药品。一些不法商贩低价收购过期药,通过“翻新”包装,流入基层诊所、小药店,重新进入流通市场。这种“二手药”一旦被服用,后果难以预料。
二是随意丢弃,污染环境。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随意扔进垃圾桶,其中的化学成分可能渗入土壤、水源。抗生素难以降解,可能破坏生态平衡;青霉素类物质进入环境,还可能引发过敏人群的敏感反应。我国已将过期药品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回收机制仍不完善,多数家庭仍“一扔了之”。
那么,过期药到底该如何处理?
1.绝不服用:无论过期时间长短,无论外观是否正常,坚决不使用。
2.分类处理,安全丢弃:
固体药品(片剂、胶囊、丸剂):将药片取出,捣碎后用纸包好,放入密封袋,投入“有害垃圾”桶。
液体药品、眼药水:不建议自行倾倒。应密封后交至专业回收点。
喷雾剂:在通风户外,远离明火,彻底排空后丢弃。
注射剂:切勿拆开,保持完整包装,密封后丢弃。
3.支持回收:关注社区、药店或医院设立的过期药品回收点。如阿里健康等机构已发起“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联盟”,推动专业化处理。
我们还需要更多行动:
立法层面:明确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回收责任,建立全国性回收网络。
监管层面: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翻新、销售过期药品行为。
公众层面:提高安全用药意识,不囤药、勤清理、懂处理。
良药苦口利于病,过期药则有百害而无一利。它不是“省钱”的借口,更不是“环保”的负担,而是需要我们严肃对待的健康与环境问题。
一个小决定,可能引发大危险。扔掉过期药,不是浪费,而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环境负责。
请记住:药可救人的命,过期药,却可能夺走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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