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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职业病 保护劳动者

2025-11-14 09:52:34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陈雪冬

  劳动者的健康、安全和福祉对全世界数亿劳动力人口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劳动者个人和家庭,也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力、竞争力以及持续发展,甚至影响国家和区域经济。WHO的数据显示,目前世界上就业人口占全球人口的50.0%。ILO报道,全球每年有约234万人死于工作事故和工作相关疾病,其中约202万人死于工作相关疾病,此外,每年尚有约1.60亿人发生非致死性的工作相关疾病,职业病已成为导致劳动者死亡的首要原因。全球每年因工作相关疾病和工作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全球有关国家和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4.0%-6.0%。我国是世界上劳动力人口最多的国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约2亿人,他们在职业活动过程中接触到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遭受职业健康损害,甚至罹患职业病。“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项关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福祉的重大命题。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什么病才是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素,缺少任何一个,都不能构成职业病。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三、职业病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职健发〔2024〕39号),法定职业病包括12类135种,具体如下: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59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3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2种)、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1种)、其他职业病(2种)。

  四、如何预防职业病?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应按照三级预防措施加以控制。

  1.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消除或控制职业性危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和损害。这是最有效、最经济、最根本的预防措施。其目标是彻底消除或控制危害源头,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例如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利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或消除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

  2.第二级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其目标是在疾病的早期阶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采取干预措施,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和恶化。用人单位应该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每位劳动者建立完整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动态追踪其健康状况变化,目标是及时发现健康损害苗头,阻止疾病发展。

  3.第三级预防:职业病患者的临床治疗和康复。本级预防针对已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已确诊患者应及时调离岗位并给予积极治疗和康复,确保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延缓病情,提高生活质量,维护生命尊严。

  每一位劳动者都是家庭的顶梁柱,是社会平稳运行的基石,是国家发展的建设者。他们的健康与安宁,直接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圆满,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防治职业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用人单位的主动履责、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努力,将“预防为主”的理念深植人心,将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真正筑牢职业健康的每一道防线。让每一位辛勤的劳动者都能在安全、健康、有尊严的环境下工作,用健康的体魄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共同迈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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